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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訂單送出後由客服人員與您確認購買之商品有無現貨以及交貨時間再行匯款。
匯款帳號 |
代 號:004
銀 行:台灣銀行 三多分行
帳 號:082-001-016306
戶 名:台灣光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匯款後請告知以下資料,以便確認及出貨 |
1.匯款帳號後五碼
2.匯款金額
3.收件人
4.收件地址 |
| 如果您對購物流程尚有任何問題,請 E_Mail 至客服中心,寫下您的疑問我們將儘快予以回覆,或電洽客服專線︰0800-000-916我們有專人為您服務,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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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將透過便利迅捷的宅配到府服務,將商品直接送到您府上。您可以在訂單確認後,正常現貨商品約需
2 - 3個工作天,若遇缺貨會由客服人員電話聯繫正確到貨配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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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便簡捷的 付款方式 |
先行匯款,當你完成付款動作時,請先傳真匯款單據或以電話方式告知我們,方便我們出貨事宜。
「台灣光屋」體貼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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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貼心安心的 更換貨服務 |
為了帶給您更貼心、安心的採購經驗,我們提供7天更換商品的服務。如商品保持在可供銷售的狀態,客戶可在收到商品後7日內,以電話、傳真等方式通知台灣光屋客服人員更換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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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法令規定:
請於收到貨品的 7
日內,或發票日期10日內,備妥原發票,與台灣光屋客服人員聯絡要求退貨。如符合以下條件,即可退貨,客服人員會安排相關退貨與退款事宜。退貨的條件如下所示:
1. 台灣光屋處理程序之錯誤導致誤寄,寄貨與訂購單不合。
2. 商品有明顯瑕疵。
如為上述 1 ∼ 2
二點原因皆可無償退貨,客戶將享有免付運費寄回之權利。
請注意,如果是以下情況,恕我們無法接受退貨:
1. 超過收到貨品的
7 日內,或發票日期10日以上。
2. 原發票遺失 。
3. 已被拆封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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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請於收到貨品的
7 日內,或發票日期
10 日內,與台灣光屋客服人員聯絡要求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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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待台灣光屋客服人員了解情況後,如確定符合退貨條件,則:如為上述
1 ∼ 2 二點原因,將會依照客戶指定之地點,協調與台灣光屋合作之貨運公司,處理取回退貨之寄送事宜;取貨時間請配合於一般上班時間辦理。
惟必須確認包裝之妥善,如果在交寄過程有所毀損,則無法全額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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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請將原收到之商品按照原包裝裝回,請注意配件之完整度。內、外裝之塑膠袋如已拆封因無法復原,請一併放入原包裝箱中交寄送回。並請附上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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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台灣光屋客服人員收到原寄出之貨品,確認無誤後,即處理退還原款之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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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收到退回商品確認無誤後,7個工作天內退款,退款日當天會發送mail通知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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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如因自行將商品送回時交寄過程有所毀損,則無法全額退費。台灣光屋客服人員將秉持最大誠信原則,以一般市場價值認定方式扣除相關成本後,退還所餘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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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貨的條件如下所示:
1. 台灣光屋處理程序之錯誤導致誤寄,寄貨與訂購單不合。
2. 商品有明顯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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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光屋亦提供換貨的處理。新品換貨的條件同退貨條件之
1 ∼ 2 點原因。換貨的條件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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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請於收到貨品的
7 日內,或發票日期
10 日內,與台灣光屋客服人員聯絡要求換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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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待台灣光屋客服人員了解情況後,如確定符合退貨條件之
1 ∼ 2 二點原因,將會依照客戶指定之地點,協調與台灣光屋合作之貨運公司,處理取回退貨之寄送事宜;取貨時間請配合一般上班時間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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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請將原收到之商品按照原包裝裝回。內、外裝如已拆封因無法復原,請一併放入原包裝箱中交寄送回。並請附上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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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台灣光屋客服人員收到原寄出之貨品,確認無誤後,即處理換貨之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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